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揭阳市第一批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7日-2月4日(工作日10天)。
合格人员名单生成后,长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凡有信息虚假和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均按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处理,取消考试成绩,收回资格证书。
一、合格标准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药学类、中药学类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
揭阳市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拟取得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第一批证书共348人,(具体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市考生的举报,由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受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山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663-8233640。
附件:
揭阳市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第一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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