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如何审核?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需要的小伙伴们可以赶紧了解一下!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2021年8月18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方式:考前在线核查+考中核查+考后复核,全程审核。
资格审核要求:
一、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减、办事更快、服务更优,为便捷报名,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4)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最长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信息。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审核,无需到现场,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等待网上审核结果。
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请各位考生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属地化原则,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字段。
三、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1.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
(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2.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
附件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