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2020年执业药师第二次资格核查结果,又有1245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作废,那么成绩作废的原因是什么呢?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第二次资格核查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二次核查确认,1245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作废。经统计可知,河南2020执业药师成绩作废率达35.44%
根据《公告》,总计有1245名执业药师考生第二次资格核查不合格,其中有461名是因为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
其余的784名执业药师考生第二次资格核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四个,具体如下:
1、不符合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上传的证件或核查时上传的核查材料涉嫌伪造、变造的人员;
3、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的材料要求提供核查材料的人员;
4、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填报的信息与上传的核查材料信息不一致的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这些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山东省第一次发布类似公告。早在今年1月期间,山东省多个市就曾通报58人在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无效,并且在2020以前年度的执考合格科目成绩也无效。
其实考试成绩合格并不代表就能成为执业药师,因为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发布后,后面的考后审核才是一项重要的项目。可是,在这审核的过程中,还有大批执业药师考生因不符合条件,成绩被作无效处理。
山东省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张艳秋等19人考试成绩无效公告》,有19人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下人员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通报了《湖北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抽查复核未通过人员名单》,共有609名考生取消2020年当年或全部年月的考试成绩。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对2609名成绩合格执业药师考生进行了复核,其中有67名考生复核不合格,23名考生未参加复核。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告称,国家相关部委对2020年执业药师报考资格进行了复审,经大数据核查,该省以下38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
经分析,考生考后复核不合格的原因除了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核查材料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多是发现考生上传的核查材料不符合报告条件。而审核条件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外省身份证未提供户口或居住证和参保证明、学历专业、社保证明等。
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10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显示,有14名执业药师考生因考试违纪违规被处理,其中有12名考生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2名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业药师考试成绩通过后例行审核时,由于考生的相关证明不符合相关规定,宣布576名考生成绩无效。被取消成绩的576名执业药师考生中,有些考生并非在药店或药房工作,却提供了“虚假社保证明”和“虚假工作证明”;有的考生为了免考难度最大的科目,甚至铤而走险“伪造高级专业技术证书”!
不容忽视的是,对于违纪者,不仅会将其全部科目成绩视为无效处理,还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此外,专业工作年限不符合、外省身份证未提供户籍信息或居住证和参保证明、专业不符、学历专业不对口、无社保证明等,也是造成审核失败的主要原因。
对于执业药师考后审核,自2019年开始,执业药师考试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所有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所以,一旦在考后复核中发现虚假承诺等问题,考生的考试成绩将作无效处理。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
三、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取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四、资格审核对象所属单位应对资格审核对象所填写《资格考试审核表》中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复核,情况属实的加盖单位公章。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注意
以上复核问题,部分地区存在差异,请以当地复核要求为准!
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因此,考生要以诚信的态度参加考试。
执业药师考生还需注意,如果不及时进行考后审核,同样会造成当年合格成绩作废,所以一定要了解且符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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