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两种类型的考生: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科目一览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具体相关内容介绍,请考生查看!
一、报考全科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中药学类和药学类两类。中药学类和药学类每一类别都包括四个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参加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 | ||||
类别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药学类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中药学类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二、免试二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参加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者,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具体如下: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免试科目 | ||
药学类 | 中药学类 | |
免考条件 |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原34号文规定执行,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 | |
免试科目 |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考试科目 |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 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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