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该如何备考?为什么备考要选择“以题串点”的形式?《法规》考试有哪些特点?和老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规的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A型题40(最佳选择题)、B型题50(配伍选择题)、C型题20(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10(多项选择题)四种题型。120题,每题1分,共120分。
特殊之处:每个题目是4个选项。
极特殊之处:题干选项字数都很多!!!
2019年法规试卷已多达16000余字!
二、以题串点——针对性学习!
教材这样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 记忆方法:事非成变为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记忆方法:
含量不符被污染;
效期批号被更改;
过期擅自加为劣!
考试这样考: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某药品批发企业用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该冒充品属于假药
B.某药厂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所用原料被污染,该诺氟沙星胶囊属于假药
C.某药厂生产的注射用双黄连主药含量低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该药品属于假药
D.某药厂将19年生产的右美沙芬制剂改换成20年的生产日期出售,该药品属于假药
答案:A
2.甲药品批发企业委托具备药品干线运输能力的乙物流公司为其承运药品,乙物流公司明知该批药品已超过有效期,但依然坚持承运该批药品,关于乙物流公司承运该批药品的行为应当定性为
A.以销售假药共同犯罪论处
B.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C.向非法渠道销售药品
D.以销售劣药共同犯罪论处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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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金题点睛课程安排:
章节 | 预计分值 | |
第一次课 | 第一章 | 5~8分 |
第二次课 | 第二章 | 8~12分 |
第三次课 | 第三章 | 8~12分 |
第四次课 | 第四章 | 15~20分 |
第五次课 | 第五章 | 15~20分 |
第六次课 | 第六章+第七章 | 20~30分(2章) |
第七次课 | 第八章+第九章 | 15~20分(2章) |
第八次课 | 第十章 | 1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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