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新疆执业药师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方法”是很多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都非常关心的话题,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工作年限要求:
学历或学位 |
工作年限 |
中专 |
7年 |
大学专科 |
5年 |
大学本科 |
3年 |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
1年 |
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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