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入9月下旬,考生们对于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及报名相关动态十分关注,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小编整理了如下相关内容“【新疆】2020执业药师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工作年限要求”,请考生查看!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工作年限要求:
学历或学位 | 工作年限 |
---|---|
中专 | 7年 相关专业:7年 |
大学专科 | 5年 相关专业:6年 |
大学本科 | 3年 相关专业:4年 |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 1年 相关专业:2年 |
博士学位 | 0年 相关专业: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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