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业药师的考试时间都是在10月吗?”很多考生都非常关心的,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确定了执业药师2020年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
2020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请考生们参考2019年报名条件:
一、 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条件:
(一)报考全科(四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 位工作满1年;
4、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 相应增加1年。
注意:新政中的“相关专业”由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
(二)免试条件(两科)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 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 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 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 中专学历报名条件:
国家药监局为保证制度平稳过渡,现规定: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 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 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即,中专学历考生还能报考2019-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且报考条件以原规定为准,具体如下 :
(一)报考全科(四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取得药学、中 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二)免试条件(两科)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 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 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 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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