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前初审、考后复审 |
广东: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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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签字、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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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考后复审对预合格考生进行,国家考试成绩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审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考后复审及证书领取相关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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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全部达标后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后办理领取证书事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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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于2016年7月27日至8月3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点领取和签署《关于报考2016年执业药师的资格审核有关情况的公告》和《考生报考承诺书》,并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考试报名表》,待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后,且所有考试科目均已通过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http://www.hifda.gov.cn/)公布的资格复审时间,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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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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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我区实行报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诚信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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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考生”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核,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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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成绩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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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资格审核(老考生报完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新考生报完名,在网上资格审核,不用到现场审核)。成绩公布后,生成预合格人员,合格考生必须在30日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与(报考时填报的信息要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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