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4年执业药师报名资格省终审未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公布如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执业药师报考资格进行了终审,省厅终审意见如下:
1、所有取得其他非药学岗位职称的,如“医师、护师”(甚至取得医学、护理学高级职称)等,说明其长期在医生、护理岗位上工作,不是在药房从事药学岗位工作,请直接全部清退。
2、临床等非药学本专业的,需核补材料的:在医院、卫生院、护理院等单位的需提供人事部门证明(写明该同志在本单位药房里从事药学岗位工作___年,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开证明的同志签字证明);在药店工作的需提供GSP上岗证。
3、针灸推拿、医学影像学、眼科光学、食品等专业不符合报考相关专业,请直接全部清退。原因提示中需核实专业性质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个人课程设置成绩表,查看是否含有药学相关课程。
4、原因提示中怀疑是假毕业证的,专科及以上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另职业高中不属于中专,请直接全部清退。
5、其他核补请按照上表中的原因提示进行核补。
6、最终确认为“清退”或逾期未核补的考生,考试费用将于12月31日前退还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中,考生不必再交申请。请注意查询银行卡余额。
请需要核补材料的考生按照各自情况根据省终审意见要求携带相关核补材料,于8月6日(本周三)下午五点以前到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225(市职称办)办理核补,核补材料将于次日送往省考试中心,请考生注意核补时间期限,根据6月份发布的报名简章《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六条第(五)款中说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通知还将通过短信平台或者电话联系到个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始终无法联系或未按时核补材料的按同意清退处理,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