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执业药师考后复核材料有哪些?相信这是广大深圳执业药师考生非常关注的问题,因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审核材料: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考生学历(位)证书;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
6.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8〕17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执业药师考后复核材料,希望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
附件:
5.考生报考承诺书
6.工作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