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时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考取执业药师资格后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分是注册和保留其资格的必备条件。现就举办2016年度天津市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一)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已取得从业药师资格并经初审认定延续使用期限的人员;
(三)已取得《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6年5月~12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22日(周二至周五);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报名登录“天津医药人才网”(网址:www.tjfdarc.com.cn),点击“2016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窗口,进入继续教育页面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点击“登录”;
3、2015年新考取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和未采集信息的执业药师,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照片背景为蓝色且无任何装饰;(2)照片须是近期证件照,显示头部正面,且不能佩戴帽饰;(3)照片文件类型为JPG,大小不能大于100Kb。扫描照片不可上传;(4)照片尺寸规格:分辩率为:70像素/厘米,宽3.4厘米×高4.5厘米;(5)照片模式:RGB色彩。)。
(二)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同样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
(一)必修项目
采取分期分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面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为1天,授予指定项目学分(5分);
(二)选修项目
分为网授、大讲堂(面授)两种形式,学员可自主选择培训方式;
(三)自修项目
自修项目最高授予5学分,2016年度自修项目学分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9~13日。
五、学分管理
(一)参加2016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通过天津医药人才网(www.tjfdarc.com.cn)登录个人管理平台查询到10个工作日前所选修的学分情况;
(二)参加面授的人员,须本人携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IC卡按时签到,全程参训;
(三)网授课程有效时间为2016年5月~12月30日24时。
六、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时间:5月23日-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二)领取地点: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左二楼
七、其他:
继续教育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技能,认真履行职责,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途径。凡在天津地区执业的执(从)业药师,原则上应参加天津市举办的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
联系电话:23683676,23693958,157220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