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根据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本市于2014年5月至12月开展2014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执业药师(含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业药师。
二、培训内容:新版GSP、药学基本理论及知识、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新动态等。
三、学分规定:每人每年须完成15学分继续教育课程(包括面授和函授),其中函授课程为6学分。
四川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址:http://www.scfda.cn/index.php?go=plog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