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都非常关心“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四川成都市可以免考的条件”,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内容:
注意:2021年执业药师免考条件暂未公布,请参考2020年免考条件!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
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其成绩从 2019年开始,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 年,符合原 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 34 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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