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执业药师实行考后审核制度,请相关人员注意,考后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该项考试专业合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合格标准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资格审核通知》:2019年1月3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月8日至1月12日
注意事项: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须在山西,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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