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发展方向、改革路径、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负责在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布各类人事考试的考务政策和信息,组织和管理各类考试的实施、相关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公务员录用、调任和培训等考试,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竞争上岗等考试。
三、负责制定各考试项目相应的标准体系和考试大纲,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编制各类模拟试题库,编写或指定相关教材。
四、负责建设人事考试数据资源的信息平台,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提供决策咨询。
五、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开展境内院校(机构)颁发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工作。
六、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七、负责开展与境内外考试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八、受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和部门的委托,承担有关的人才考试和评价等工作。
九、负责履行投资企业出资方管理责任。
十、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