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上海市的报考条件,这是很多想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一下吧!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各以下条件之一者,均 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年限。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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