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改革和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药人【2003】97号)和《关于加强从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4】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10至11月份开展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2014年度我省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是按照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公布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014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教材》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确定的。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授予10学分,其中:必修内容5学分,选修内容5学分。
二、培训地点及安排
为方便全省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2014年度继续教育由3个培训机构在全省8个市设9个培训点,分别是长春市吉林大学、长春市中医药大学、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辽源市、白城市、延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