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改革和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药人【2003】97号)和《关于加强从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4】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10至11月份开展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2014年度我省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是按照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教材》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确定的。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授予10学分,其中:必修内容5学分,选修内容5学分。
二、培训地点及安排
为方便全省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2014年度继续教育由3个培训机构在全省8个市设9个培训点,分别是长春市吉林大学、长春市中医药大学、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辽源市、白城市、延吉市。具体安排如下:
(一)药学专业。培训机构为吉林大学药学院、延边大学药学院。
(二)中药学专业。培训机构为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培训地点:长春市东民主大街482号(火车站乘276路小公共在建政路下车对面即是)联系电话:0431-86199212 继续教育办公室。
培训时间:
第一期 10月11日-10月 13日 10月10日 上午报到
第二期 10月18日- 10月 20日 10月17日 上午报到
第三期 10月 25 日-10月 27日 10月24日 上午报到
第四期 11月 1日- 11月 3日 10月31日上午报到
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电话:0431-86199212
三、要求
(一)已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培训地点和培训时间。
(二)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规定认真组织本地区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时参加继续教育。要向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说明参加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和不参加的后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执业药师、从业药师,使他们尽可能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集中面授继续教育。如确有困难,也可参加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举办的远程教育。
(三)凡首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需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或《从业药师资格证》。
(四)本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按照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公布的继续教育必修和选修内容实行从业岗位分类,分类的必修和选修内容是交叉的,为不影响各单位正常工作,执业药师可自主选择时间培训。
特此通知。
吉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