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对于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了解的还不是很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提供如下,供有需要的执业药师考生朋友参考!
1、审批主体总结
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0条)
(1)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
(2)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经或疫苗业务。
(3)注意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条件,除了10条中明确的三条外,还要加上必须是药品批发企业。
2、保存期限总结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7条)
(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准备参加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们,网校为你推出了四大网络课程,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快来看看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