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越来越近了,考生们也都进入了最后的冲刺,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整理了“药事管理与法规——关于”六月、三月“的考点!”,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
【六月】
1、《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中药材GA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药品批准文号需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换发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3、中药保护品种需在保护期满前6个月申报延长保护期
4、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三月】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需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3、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有效期需在届满前3个月提出再注册申请
4、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准许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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