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对于考生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日积月累,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医学教育网为大家准备了“执业药师法规: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希望成为大家备考的得力小帮手。
项目 | 内容 |
审批单位 | 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有限期 | 5年 |
换证期限 | 效期届满,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发证 |
注销情形 | ①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 ②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证的; ③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者注销的; ④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或者撤销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补发证 | 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按照原核准事项10日内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与原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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