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我院按照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无法准确寄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告知书,经联系其他方式也无结果,故以公告形式告之。现将我区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已认定为违纪违规但无法寄送告知书的考生信息和处理结果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771-5841400。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