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2023年10月21、22日)!意愿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计划也要抓紧提上日程了,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执业西药师药物类别汇总:伊曲康唑”,详情如下,请考生查看!
【适应证】
(1)胶囊剂:外阴阴道念珠菌病;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2)口服液: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贯疗法。
(3)静脉注射液:适用于粒细胞缺乏患者怀疑真菌感染的经验治疗,还适用于治疗肺部及肺外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包括慢性空洞性肺部疾病和非脑膜组织胞浆菌病;以及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肺部或肺外曲霉病。
【典型不良反应和禁忌】
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高甘油三酯血症、低钾血症和肝转氨酶水平的升高。负性肌力改变不常见,但可能对心室功能不全的患者非常重要。
禁忌:(1)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于孕妇甲癣患者。本品与其他吡咯类交叉过敏的资料缺乏,但对其他吡咯类过敏者应慎用本品。
(2)本品禁止与某些经肝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共用,因可使其血药浓度增高,导致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特非那定、阿司咪唑、三唑仑、咪达唑仑和西沙比利禁止与本品合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应停用洛伐他汀、辛伐他汀。
【临床应用注意】
1.妊娠、哺乳期用药 通常不推荐妊娠期妇女使用。乳汁中药物浓度高(相当于177%的血浆药物浓度)。由于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未能得到验证,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伊曲康唑。
2.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患者,除非利大于弊。
(2)极个别患者可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肝衰竭和死亡。
(3)胃酸降低时可影响本品的吸收。接受碱性药物(如氢氧化铝)治疗的患者服用本品时,两者至少间隔2h。
(4)当发生与本品相关的神经病变时应终止治疗。
3.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及其主要代谢产物羟基伊曲康唑为CYP3A4酶系统的抑制剂。本品与主要经该酶系统代谢的药物共用时,可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增高,治疗作用及不良反应增加。
(2)由于本品主要经CYP3A4代谢,所以CYP3A4抑制剂可使本品的药物浓度增高。例如克拉霉素和红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
(3)抗分枝杆菌药如异烟肼、利福平、利福布汀,抗惊厥药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及逆转录酶抑制剂奈韦拉平可明显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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