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的内容在2018年的考试中所占的分值大概是8分左右,其中第三节药品管理立法与第四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的内容是比较重要的。接下来就让我们看一看这两节的15个考点总结。
本篇内容:考点一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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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特征:具有规范性;具有国家意志性;具有国家强制性;具有普遍性。
2.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根本大法。
3.法律效力的层次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4.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法律后果。
5.药品管理法律关系主体: ①国家机关;②机构和组织;③公民个人。
6.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7.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8.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等行政目的,而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行为。
9.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10.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①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②划拨存款、汇款;③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④排除妨碍、恢复原状;⑤代履行;⑥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1.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12.行政处罚的种类:人身罚(公安机关实施);资格罚(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财产罚(罚款和没收财物);声誉罚(警告和通报批评)
13.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分为:
(1)简易程序(数额较小的罚款或者警告,当场处罚程序)
(2)一般程序(普通程序),包括:
①立案;
②调查;
③处理决定;
④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⑤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⑥制作处罚决定书;
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1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査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5.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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