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执业药师考试重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执业药师《药综》:肺炎的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具体如下,请查看!
1、肺炎的抗菌药物治疗应尽早进行,一旦怀疑为肺炎即马上给予首剂抗菌药物。病情稳定后可从静脉途径转为口服治疗。
2、观察疗效时间:抗菌药物治疗后 48~72h 应对病情进行评价。治疗有效表现:体温下降、症状改善、临床状态稳定、白细胞逐渐降低或恢复正常,而 X 线胸片病灶吸收较迟。如 72h 后症状无改善,其原因可能有:①药物未能覆盖致病菌,或细菌耐药;②特殊病原体感染如结核分枝杆菌、真菌、病毒等;③出现并发症或存在影响疗效的宿主因素(如免疫抑制);④非感染性疾病误诊为肺炎;⑤药物热。需仔细分析,作必要的检查,进行相应处理。
3、疗程肺炎的抗菌药物疗程至少 5 天,大多数患者需要 7~10 天或更长疗程。如体温正常 48~72h,无肺炎任何一项临床不稳定征象可停用抗菌药物。肺炎临床稳定标准为 T≤37.8℃;心率≤100 次/分;呼吸频率≤24 次/分;收缩压≥90mmHg;呼吸室内空气条件下动脉血氧饱和度≥90%或 PaO2 ≥60mmHg;能够口服进食;精神状态正常。
4、高危人群可注射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
①流感疫苗重点推荐人群为:6~35 个月的婴幼儿,60 岁以上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流感疫苗的防护时间多是半年左右,一般在 9~11 月接种。
②肺炎球菌疫苗适应人群与流感疫苗相同,免疫功效可维持 5 年,肺炎疫苗可以在全年任何时间接种,也可以与流感疫苗同时接种,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在不同部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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