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药目的及给药途径是执业药师考试中可能涉及到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下:
临床用药目的及给药途径:
(1)口服给药:口服给药是指通过口腔摄入药物,主要在胃肠道内吸收而转运至体循环,以全身治疗为目的的给药方式。
口服剂型设计时一般要求:
①在胃肠道内吸收良好。良好的崩解、分散、溶出性能以及吸收是发挥疗效的重要保证;
②避免胃肠道的刺激作用;
③克服首过效应;
④具有良好的外部特征;
⑤适于特殊用药人群,如老人与儿童常有吞咽困难,应采用液体剂型或易于吞咽的小体积剂型。
(2)注射给药:注射给药途径有皮下、肌内、血管内注射等。为了提高局部药物浓度,尚可在脊髓腔、关节腔、腹腔、眼内、颅内等组织或腔道内注射。
(3)皮肤或黏膜部位给药:皮肤给药首先要求制剂与皮肤有良好亲和性、铺展性或粘着性,在治疗期间不因皮肤的伸缩、外界因素的影响以及衣物的摩擦而脱落,同时无明显皮肤刺激性、不影响人体汗腺、皮脂腺的正常分泌及毛孔正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