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丙沙星属于执业西药师抗菌药物的一种,执业药师需要对其适应证、典型不良反应与禁忌、临床应用注意事项等了解清楚,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适应证】泌尿与生殖系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复杂性腹腔感染,宜与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同用;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血流感染等全身感染,宜用其注射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时经验治疗,需与其他抗感染药联用。此适应证限用其注射液。
【典型不良反应与禁忌】
常见胃肠道反应(3%~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2%):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并可致精神症状。过敏反应(0.5%~1.0%):皮疹,瘙痒,颜面或皮肤潮红等。视觉紊乱:双视、色视。光敏反应:Stevens-Johnson及Lyell综合征。肝肾损害:有0.8%~4.3%患者可出现肝肾损害。
偶可引起关节病变,若出现有肌肉痛、腱鞘炎、跟腱炎、肌腱撕裂等疼痛与肿胀症状,立即停药并就医。
本药可能会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已有Q-T间期延长者、未能纠正的低钾血症者、急性心肌缺血者正在应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胺碘酮、索洛地尔等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均应避免使用本类药物,亦不宜与已知可使Q-T间期延长的西沙必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等药物合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血糖增高或降低,也常伴发在使用降糖药或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中,应严密监测血糖,若发生低血糖反应,需停用本药,并予以相应治疗。
【临床应用注意】
1.肾功能不全者未调整剂量应用时,易发生抽搐、癫痫样发作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肾功能衰竭者使用时,增加肌腱断裂风险。
2.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中毒性表皮松解症、渗出性多形性红斑,一旦发生需停药,并立即急救处理。
3.偶见光敏反应发生,用药时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
4.若发生假膜性肠炎,病情可轻度至危及生命,一旦确诊应立即处理,轻者停药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应予以抗艰难梭菌治疗(如甲硝唑)及其他对症处理。
5.氢氧化铝、乳酸钙等与此类药物配伍后,会与喹诺酮类发生螯合,致使后者吸收量降低。如需连用,可先用喹诺酮药物,2h后再服用前述的阳离子制剂。
6.维生素C、氯化铵等酸性药物,可减弱喹诺酮类抗菌作用,不宜合用。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领取完整电子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