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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邵辉 8.8 18:30-20:00
预告主讲:舒国畅 8.8 20:10-21:40
预告伊曲康唑属于执业西药师抗菌药物的一种,执业药师需要对其适应证、典型不良反应与禁忌、临床应用注意事项等了解清楚,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适应证】
(1)胶囊剂:外阴阴道念珠菌病;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2)口服液: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贯疗法。
(3)静脉注射液:适用于粒细胞缺乏患者怀疑真菌感染的经验治疗,还适用于治疗肺部及肺外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包括慢性空洞性肺部疾病和非脑膜组织胞浆菌病;以及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肺部或肺外曲霉病。
【典型不良反应和禁忌】
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高甘油三酯血症、低钾血症和肝转氨酶水平的升高。负性肌力改变不常见,但可能对心室功能不全的患者非常重要。
禁忌:(1)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于孕妇甲癣患者。本品与其他吡咯类交叉过敏的资料缺乏,但对其他吡咯类过敏者应慎用本品。
(2)本品禁止与某些经肝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共用,因可使其血药浓度增高,导致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特非那定、阿司咪唑、三唑仑、咪达唑仑和西沙比利禁止与本品合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应停用洛伐他汀、辛伐他汀。
【临床应用注意】
1.妊娠、哺乳期用药 通常不推荐妊娠期妇女使用。乳汁中药物浓度高(相当于177%的血浆药物浓度)。由于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未能得到验证,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伊曲康唑。
2.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患者,除非利大于弊。
(2)极个别患者可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肝衰竭和死亡。
(3)胃酸降低时可影响本品的吸收。接受碱性药物(如氢氧化铝)治疗的患者服用本品时,两者至少间隔2h。
(4)当发生与本品相关的神经病变时应终止治疗。
3.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及其主要代谢产物羟基伊曲康唑为CYP3A4酶系统的抑制剂。本品与主要经该酶系统代谢的药物共用时,可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增高,治疗作用及不良反应增加。
(2)由于本品主要经CYP3A4代谢,所以CYP3A4抑制剂可使本品的药物浓度增高。例如克拉霉素和红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
(3)抗分枝杆菌药如异烟肼、利福平、利福布汀,抗惊厥药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及逆转录酶抑制剂奈韦拉平可明显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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