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属于执业西药师抗菌药物的一种,执业药师需要对其适应证、典型不良反应与禁忌、临床应用注意事项等了解清楚,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适应证】适用于A组和B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但目前90%以上金黄色葡萄球菌可产生青霉素酶,使青霉素失活)等革兰阳性球菌所导致的各种感染,如血流感染、肺炎、脑膜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猩红热等。也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和肠球菌属所导致的心内膜炎(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梭状芽孢杆菌所导致的破伤风、气性坏疽、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鼠晈热、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奋森(Vincent)咽峡炎、放线菌病等。
【典型不良反应与禁忌】
不良反应:青霉素肌内注射区可发生周围神经炎。青霉素偶可致精神病发作,应用普鲁卡因青霉素后,个别患者可出现焦虑、发热、呼吸急促、高血压、心率增快、幻觉、抽搐、昏迷等。
禁忌:青霉素类抗菌药物,静脉和口服给药,用药前均需做青霉素皮肤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临床应用注意】
1.妊娠、哺乳和生育期安全性
(1)妊娠期: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妊娠期妇女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妊娠期妇女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
(2)哺乳期: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2.注意事项
(1)青霉素钾或钠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青霉素的氧化噻唑环。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青霉素活力。呈酸性的葡萄糖注射液或四环素注射液皆可破坏青霉素的活性。青霉素也可被氧化剂、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2)青霉素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后将出现浑浊。故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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