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汕尾考区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4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办公室反映(地址:汕尾市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内市高技能楼3楼,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93252,电子邮箱:swrsksb@163.com)。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属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申请证书直邮的需等待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收到证书再寄出,未申请证书直邮的可在后续发证期间现场领取证书。
附件: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汕尾考区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请前往官网查看)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