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东莞考区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709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东莞考区考生的举报,由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受理(联系电话:0769-22203889)。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附件:东莞考区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前往官网查看)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