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726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件:(请前往官网查看)
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pdf

- · 9.9元抢2026执业药师《甄题特训班》!纸质试卷+电子题库+社群服务全送!
- · 【湖南长沙】2025年度执业药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
- · 【湖南】2025年度执业药师、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证书预发放公告
- · 【湖北】2025年度执业药师、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 · 【河南】关于预约邮寄202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 【辽宁】关于发放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的通知
- · 医疗机构制剂室管理的基本要求?
- · 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中成药有哪些?
- · 药物过敏反应的常见症状有哪些?
- · 【西藏】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的通知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