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比较关心“北京市2020年执业药师的免考条件”,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如下: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的免考条件暂未公布,请参考2019年执业药师免考条件!
免试条件: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成绩管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四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中专考生: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例如:报考全四科的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药事管理与法规与药学专业知识二的考试成绩合格;那么该考生只需在其后三年期间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如药学专业知识一并未合格,取最近前三年合格成绩,即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合格,继续报考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及药学专业知识二即可,如此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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