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7号 )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7月11日。
(三)缴费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7月1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6月10至7月15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2014-10-18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
2014-10-19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2014年度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原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9号、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也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考试时间和科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上传照片填写信息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6K至30K之间。
(二)资格审查。
1.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后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原件一份;(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4)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9楼
3.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缴费。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带身份证原件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8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