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医学教育网公布如下: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20日至6月30日
2、网上照片审核时间: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由各报名点负责网络审核,老考生(指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下同)免审。
注:异地转入福建省考试的考生需要现场资格审核。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日至7月3日(老考生免审,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由各地负责。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
4、网上缴费时间: 6月20日至7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3日(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1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7、成绩公布时间:12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1按9号键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15年4月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三、资格审核要求
1、老考生无需上传照片,无需进行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于规定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药学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友情提示:因审核人员数量较多,请省直考区报名序号尾号为单数的考生,于7月2日审核,报名序号尾数为双数的考生,请于7月3日审核。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并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1、考生需要拥有一张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或者银行卡本身不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但只要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注:如工商银行的卡,在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同时,还要开通'电子商务”功能),都可以进行网上缴费。
2、 如您不方便办理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也可以选择全国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操作缴费。您需要到移动营业厅购买到全国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规格:序列号为17位,卡密为18位),神州行充值卡无需开通,可直接刮开充值卡的密码,输入充值卡序列号和卡密进行支付。神州行充值卡使用注意事项详见《考生缴费服务指南》。
3、缴费步骤
(1)报名缴费详见《考生缴费服务指南》。为了方便您的使用,请首先仔细阅读易宝支付平台为您精心编制的'缴费必读指南“,并按照指南描述进行操作。
(2)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
(3)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4、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委核定的每科58元标准收取。
5、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结束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6、领取发票。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凭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所属报名点领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并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3、《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要求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科目考试。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已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可报考执业药师。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八、免试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九、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报考人员,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2、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十、其它事项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用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二、考试用书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有关考试用书征订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591)87502795,联系人:林晓燕,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