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通知已经正式公布了,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报名,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通知内容:
1、网上填报: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0日9∶00至2018年8月9日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考场设置在相应报名点所在市。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8月6日-9日。
3、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8年8月6日9∶00至2018年8月14日17∶00。非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7月20日9∶00至2018年8月14日17∶00。
4、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5、准考证打印:2018年10月8日10∶00至2018年10月14日14∶05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6、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个月!
7、证书办理: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0日9:00至2018年8月9日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考场设置在相应报名点所在市。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核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8月6日-9日。具体审核地址如下:
序号 | 报名点名称 | 审核及票据领取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南宁市建政路3号 | 0771-5624161 |
2 | 广西人事考试院 |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 0771-5505211 |
3 |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 0772-2828697 |
4 |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 0773-2815807 |
5 |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梧州市新兴一路32-1号四楼 | 0774-3856118 |
6 |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6、7号窗口) |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
7 |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 0770-2834805 |
8 |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 0777-5987287 |
9 |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
10 |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 0771-7968335 |
11 |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 0772-4271588 |
12 |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 0774-5136517 |
13 |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 0775-26808280775-2675700 |
14 |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 0776-26851060776-2685121 |
15 |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 0778-2303565 |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
3.属地管理报考资格审核提供核验材料:
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8年8月6日9:00至2018年8月14日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7月20日9:00至2018年8月14日17:00.
3.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4.票据领取。票据做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1)领取时间:2018年8月27日-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2)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时间、地点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3.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试卷预订单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8日10:00至2018年10月14日14:05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试题类型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参考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写(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八、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广西考区共设十五个分考区,分别为广西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九、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一、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太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十二、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