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医用设备使用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司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基装便函〔2013〕2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委托浙江省医学会承担医用设备使用人员能力考评工作的精神以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79号)的要求,我会近期在全省组织2013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一)对象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1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
12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
21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医师
22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
24
乳腺X线摄影装置技师
31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医师
32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
41
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
42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 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
43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
5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
5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
61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头部)
72
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
81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
82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
83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
84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
(二)报考人员资格要求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底,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二、考评方法
此次考评工作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22日
2、审核考生资格以考生快递给我会的纸质材料为准,截止时间:2013年9月25日
3、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
4、考评时间:2013年11月2日9:00-11:00,14:00-16:00
5、考生网上查询成绩时间:考后2个月
(二)考试地点:杭州。考试具体地点见考生准考证相关信息。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网站(www.21wecan.com)上直接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准确填写《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报名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网上提交信息工作截止后不得修改已报专业。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网上报名表中要填写医师执业证书编码(备注:是15位数字),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报考医师类专业。到其它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及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评。
2、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报考人员将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一同快递至我会,截止时间2013年9月25日。我会依据报考人员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医师类者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费用
2013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试安排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网站(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于2013年11月2日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评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凭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入场参加考评。
(二)考评成绩将在考后2个月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网站(www.21wecan.com)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本人身份证号查询考评成绩。
(三)考评成绩合格者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具体领取时间见我会网上通知。
六、培训
(一)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我会将对纳入国家乙类管理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CT、MRI、DSA、SPECT(PET)、LA、)以及CDFI相关专业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考前培训本着自愿原则进行。参加培训的考生须在进行考试报名的同时,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回执(附件1)发至我会,并请务必提供考生自己的手机号码,便于我会通知。培训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25日。
(二)培训专业
专 业 |
代 码 |
CT |
CT医师(11) |
CT技师(12) |
MRI |
MRI医师(21) |
MRI技师(22) |
LA |
LA医师(41) |
LA技师(42) |
LA物理师(43) |
NMI(SPECT、PET) |
NMI医师(81) |
NMI技师(82) |
DSA |
DSA技师(72) |
CDFI |
CDFI医师(51) |
CDFI技师(52) |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3年10月30日-11月1日;
2、培训地点:我会另行通知。
(四)考生参加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只参加考试而不参加培训者,不安排住宿。
七、其他
联系人:翁佩佩
联系电话:0571-87567839
传真:0571-87567836
E-mail:yysbsy@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1楼1102室
附件1
培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培训专业 |
是否需要购买教材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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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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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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