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网校 > 医学自考 > 正文

关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2020-11-17 10:08 医学教育网
|

“关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相信是准备参加医学自考的朋友比较关注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河北省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和主考学校意见,决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等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业调整仅限于我省现开考专业(见附件),不包含已公布停考的专业。

二、专业调整后全部使用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三、河北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河北省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毕业审核、毕业证书颁发和注册等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专业清单》内专业。

2021年下半年前,我省自学考试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仍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现开考专业。

四、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类型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

五、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届时我省将根据新版专业基本规范要求对开考的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六、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不进行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等调整,停考过渡期内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进行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毕业审核、毕业证书的颁发和注册等工作,停考过渡期满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次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医学自考知识及内容,请点击医学教育网。医学教育网成立至今已有15年,专注医学考试培训教育,已经为数百万学员提供了考证、从业和晋升等专业帮助,赢得了广大医学从业人员的认可和信赖,未来我们依然会为每一位在医学路上不断前进的你,提供便利的学习资源及优质的服务。

报考指南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老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题库软件

题库软件:热卖中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