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上申报
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关于办理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按照通知文件的要求,登录“个人中心”进行申报。
毕业申报系统将原来比较复杂的专业计划,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成几个相对简单的小计划,由考生在申报时按照自己通过课程的情况进行选择。
申报完成后,系统显示“毕业申请凭单”,凭单为考生办理毕业的重要凭据,记录了考生的申报信息,显示当前的申报状态,并附有重要提示,请考生自行打印并认真阅读。打印出凭单是毕业申报完成的标志。
2.初审
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初审,系统初审结果显示在“毕业申请凭单”内。对于无补录课程、无信息变更、不缺少接考手续、前置学历合格的考生,系统自动初审通过。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不参加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按照“毕业申请凭单”的要求,持所需证明材料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初审。
3.复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进入复审流程。复审工作由市自考办组织,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一般在申请毕业的次月中旬发布。
4.申报状态一览
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此关注自己的毕业办理进度。初审结束后,审核状态为初审通过或初审未通过状态;复审结束后,审核状态为复审通过或复审未通过。
5.证书颁发
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应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