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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2执业药师开始报名啦!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2年6月11日至21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

各市考试机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6月28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将《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1)报省人事考试院。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6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6月28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报考费和《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社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方可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应在报考资格审查现场以手工方式收取,届时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将已缴费考生作手工缴费标记。

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

省人事考试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10月9日至12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8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8元。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均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详情请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http://www.ahfda.com/查询,或电话联系:0551-3710076。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仍按《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考试各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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