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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19:30-21:00 俞庆东
详情11月1日 19:30-20:30 程 牧
详情对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有哪些规定?
基于部队对各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便于院校制订应届本科毕业生分配计划,以及保证毕业分配计划在执行中得到较好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来考虑,总部规定;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所在院校批准,可以报考本校和军队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但不准报考军队其他院校和地方院校、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军事学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舍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直接入校学习。符合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但因招生数量所限不能当年入校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保留人学资格,先进行毕业分配;到部队参加工作一至三年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再以在职干部身份入校学习。
军队科研单位如何从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硕士研究生?
从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接到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后,应当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的特点和总部规定的数量,及早确定从哪些院校产生生源,并及时与有关院校政治部干部部门联系,以使院校在制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分配计划时统筹考虑,留出名额。
申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应具备那些条件?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限于军队在职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一律实行定向培养。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本职,积极工作,实绩突出。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
(3)经所在单位推荐、并报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对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实行单独考试有哪些规定?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报名案具体事宜,由总部批准可以组织单独考试的招生单位受理。考生报名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一致。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招生单位报名或函报,并要通过所在单位向招生单位提供有关报考材料。包括: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登记表》;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③所在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推荐介绍信和同意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证明,④所在单位对推荐的考生的《德才表现鉴定》,③《体格检查表》,③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以及能够证明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表现突出的各种文件、证书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院校或科研单位,不得调整到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单独考试。
第四军医大学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范围,只限于沈阳、北京、兰州和成都军区所用的地处边远艰苦地区的部队单位,以及与沈阳、北京、兰州和成都军区所属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同在一地的其他部队单位。
对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科目的设置与命题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进行单独考试的学科、专业必须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经总部正式批准。考试科目的设置应与全国统考科目相同。各实行单独考试的单位,要成立命题领导小组,组织有经验的专家进行命题。命题的原则、组织工作和具体要求与统考试的规定相一致,试题的难易程度也应与全国统考的水平大体相当。外语试题除有一定量的基础语法内容外,可以着重考查考生在专业方面的阅读翻译能力。
对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方式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组织单独考试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考场。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三门业务课科目的考试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除规定的考试科目外,对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全面综合面试,特别要注重对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查,对报考军事学指挥专业的考生还要进行军事素质的考查。应按专业组成小组,根据对考生所要了解的情况以及笔试的情况确定面试的内容。面试的方式根据面试的内容确定,可以是问答式、答辩式,也可以考核实际操作。面试的情况由面试小组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之一。
对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录取工作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应与统考生的录取同步进行。录取工作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具体的录取标准由招生单位确定,各门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水平,以确保录取的考生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础。不得迁就照顾,降低录取标准。单独考试的考生达到录取标准,其他条件审查合格,即可列人录取名单,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数和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应为1:3,录取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招收在职干部数的二分之一。
从陆军学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推荐免试攻进军事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是什么?
为了加强我军军事指挥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做好从陆军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军事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总部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从陆军学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军事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是:
一、免试研究生的选拔推荐
(-)推荐范围和数量。大连陆军学院、石家庄陆军学院、西安陆军学院、济南陆军学院、南昌陆军学院、桂林陆军学院和昆明陆军学院,每年按照步兵分队指挥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5%的比例,为南京陆军指挥学院、石家庄陆军学院、西安政治学院和南京政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推荐对象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军人素质和组织指挥、管理能力。
3.各门课程总评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主课成绩均在90分(优秀)以上。
4.达到国家统一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三)推荐的基本办法:
(不说大家也明白,如果你不明白就不要考虑走这条路)
二、免试研究生的录取(一)免试研究生的录取由承训学院实施,按照选拔条件和数量同负责推荐的陆军学院协商后确定。
(二)录取免试研究生按照下列程序和办法进行:
1.推荐的免试研究生接到通知后于当年7月20日到承训学院接受复查。复查时侧重于外语和专业理论的考查,其内容的难易程度应当参照负责推荐的陆军学院教学大纲掌握。
2.对复查合格的免试研究生,承训学院应当明确其指导教师、学习专业和研究方向。
3.复查合格的免试研究生,必须按照负责推荐的陆军学院确定的毕业分配去向,于当年7月30日前到部队报到。
4.承训学院于当年9月1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寄给免试研究生本人,同时将其姓名、学习专业及复查情况等,函告负责推荐的陆军学院所在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并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三)免试研究生被录取后保留人学资格,先到部队任职两年。承训学院应当及时寄给有关教材、参考书及学习资料,提出入学前的学习重点和阶段学习计划。
三、免试研究生的任职锻炼(一)陆军学院应当根据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确定的分配方案,将免试研究生分配到重点建设的作战部队甲种师任职。首先安排他们到连队担任一年排长,然后分别安排在副连长或者到指导员岗位和师或者团机关各任职半年。
(二)免试研究生在任职锻炼期间,承训学院和导师应当与免试研究生及其所在部队建立联系,部队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免试研究生应当定期向承训学院和导师汇报学习、工作仍况。
(三)免试研究生任职锻炼期满后,由所在部队师级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作出鉴定。并将鉴定逐级报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后,于当年8月底前转送承训学院。对政治思想表现不好以及缺乏培养前途的,可以建议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大军区级单位应当相对固定一、两个甲种师作为免试研究生任职锻炼的基地,以便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摸索总结经验。师,团级单位应当为免试研究生任职期间的工作、学习创造条件,积极提供参加部队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等大项工作的机会,使其较好地受到锻炼,保持学习的连续性。
四、免试研究生的入校培养和分配(一)免试研究生任职锻炼两年期满合格者,于当年8月底前入承训学院学习。
(二)承训学院应当有针对性地制订培养方案,设置课程。突出应用课程的比重,指导学员研究部队军事训练、作战指挥、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加强实践性教学内容,适当组织学员到部队参加军事演习、学术调研和参观见学等活动,提高他们军政指挥、组织训练和管理部队的能力。
(三)加强对免试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有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应当严格按照学名管理的规定予以淘汰。
(四〕对免试研究生一律实行定向分配。他们完成学业后,列人当年全军毕业研究生分配计划。回原送学的大军区级单位部队担任军、政指挥干部。
军队院被、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在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中如何确定破格复试生?
破格复试生的对象,应当是初试成绩总分相当高,且在本专业考生中相对成绩名列前茅、单科成绩略低的部分优秀考生。破格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优先考虑军队建设急需且又难以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根据上述原则,每年各招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上报总政油部干部部审查、在未经批准之前,不得通知考生进行复试。
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数量大于招生计划的单位,不实行破格复试录取考生的办法。
军队院被、科研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分配用则是什么?
按照规定,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分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毕业研究生属在职干部的,一般分回入学前所在大军区级单位;属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从地方考取的,留在培养单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个别的也可以在全军范围内分配,属定向招生的,全部分配到定向单位工作;
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的研究生如何派遣?
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于每年3月和7月两期毕业。培养单位按规定,向所在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上报毕业研究生名册,经大军区级单位政论部干部部汇总后上报。总政治部于部部根据分配原地和部队的实际需要,拟制下达毕业研究生分配计划。
培养单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下达的计划,将毕业研究生全部分配到大军区级单位,由大军区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根据部队的实际需要确定每个人的具体工作单位,毕业研究生的生作单位和报到地点,由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于部部按规定时间通知有关培养单位。
对军队院被、科研单位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按总政治部的文件精神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以及招生单位的培养条件和能力,以见用学科(专业)为主的招生单位,在完成当年总部下达的任务规划内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可以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其数量在当年招生计划总数20%以内,单独列入当年的招生计划招收委培生范围只限于在职干部考生,并要严格执行与委托培养单位签定合同的手续;对属于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应试内生应在计划内录取,不搞委托培养。招收委培生主要从符合国家教委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中录取。录取工作束后,应当将招收委培生所经合同的复印件随同录取名单一本上报总政治部干部路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的研究生毕业证书,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统一制作,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总量控制和计发。鉴此,每年有关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精神拟制委培生招生计划,随同任务规划内招生计划一并上报。未列入总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的单位和学科。
地方考生如何报考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研究生?
军队指挥院校军事学学科、专业不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干部可以报考军队工程技术、医学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研究生。考生本人经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意后,到所在地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的详细情况请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印刷下发的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从地方考人的研究生毕业后。在首先保证留在培养单位充实师资和研究队伍的基础上,可以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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