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发布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医科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为做好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高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作弊、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五)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六)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临床医学、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七)2023年入学报到前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类型
我校接收本校和国内其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二)《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
(三)《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2)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五)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
(六)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七)其他材料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分别扫描成PDF格式后(不超过5M),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发至(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本科学校名称+姓名”)。
四、接收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网上注册,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二)网上报名,2022年9月28日——10月7日,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同时发送申请材料到。
(三)发放复试通知,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发出同意复试或不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四)组织复试,2022年10月10日——10月15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接收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五)公示及拟录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其他
(一)本通知由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发现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待)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者。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拟录取资格者;
3.受到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4.体检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者。
5.不符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推免条件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联系人:郝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117
邮箱: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9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