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035102 |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055100 | 翻译(专业学位) |
100504 | 方剂学 |
100505 | 中医诊断学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100512 | 针灸推拿学 |
100513 |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方向)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西医方向)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100700 | 药学 |
100800 | 中药学(西苑医院)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 |
105702 | 中医外科学(专业学位) |
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学位) |
105704 | 中医妇科学(专业学位) |
105705 | 中医儿科学(专业学位)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 |
105710 | 全科医学(专业学位) |
1005Z1 | 中医体质学 |
1005Z2 | 中医临床药学 |
1005Z4 | 医药卫生法学 |
1005Z7 | 中医养生康复学 |
1006Z1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1006Z7 | 中西医结合循证医学 |
1006Z8 | 中西医结合药理学 |
1006Z8 | 中西医结合药理学(中医方向) |
1006Z8 | 中西医结合药理学(西医方向) |
二、调剂原则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各专业不得跨门类调剂(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中医专业学位各调剂专业要求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35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45分,业务课1不低于180分。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各调剂专业对于考生初试成绩、报考专业等其他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
7.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等学业水平标准综合考量,择优调剂。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200%.
三、调剂程序
根据补充意见要求,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程序如下:
1.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2.具体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请考生按照我校规定时间报名,并务必在研招网调剂申请备注中按学院调剂要求注明各项条件(如四六级成绩、参与课题、获奖等),另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所有证明材料发至学院邮箱(见各学院调剂通知)审核备查。如考生未填写备注或未发送证明材料,将视为考生无此类条件。
3、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告,届时请有意向的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查看。
4.学校将审核调剂生源信息,根据调剂原则及各专业的调剂要求,遴选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5.学校在调剂系统发布审核及复试通知信息,考生在收到学校发出审核信息或复试通知后,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参加复试。
四、其他
1.各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将于调剂开始前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相关工作以本公告为准,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