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四川出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很多要在四川地区考试与四川本地的考生都很着急担心考试会不会取消!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发布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5157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考点公告”,其中包含了有关新冠疫情的防控的最新要求等内容!请各位考生一定注意查看!
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6-27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可提前5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即上午8:45,下午14:15)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考试,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考生必须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
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间,请考生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试地点:
(1)乐山市外国语学校: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699号
(2)乐山市嘉州学校:乐山市中区春华路西段936号
4.考生熟悉考场:
2020年12月25日16:00-17:00,考生凭健康码和准考证,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可进入校区现场查看考场安排和了解注意事项,熟悉考试环境和健康防疫查验流程。
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两个考点考场区域,在2020年12月25日13:00至12月27日18:00期间实行管控,所有人员凭《准考证》或考务工作证进入出。
二、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身体健康监测公告》
(https://www.sceea.cn/Html/202012/Newsdetail_1651.html)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身体健康监测。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按公告的要求出示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在首场考试时须携带《健康情况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
2.根据公告要求,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包括筛查发现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的(体温超过37.3℃)、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准备7日内(12月21日-24日),7 天有效期涵盖考试全程时间(26 日、27 日、28 日)。
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并将考生本人信息提前报本考点。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
3.考生进入考点时可携带手机,以便向考务人员出示健康码。在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将手机关机并放置于考场指定的“物品放置处”,不得携带手机至考试座位。
4.由于考生众多,为避免因交通拥堵及排队时间较长影响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尽量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请所有考生在排队时提前打开健康码,避免检查时因网络拥堵等原因延误考试时间。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不扎堆聚集。
5.本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场均配备高清摄像头、二代身份证及人脸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屏蔽仪、无线信号侦测设备等防作弊工具,并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形成三级互联实时监控体系,全面保障招生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6.按照四川省的统一部署,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过程将全程监控。考试结束后,考点将把所有视频监控录像资料送交专业机构进行视频回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及相关部门将根据视频回放发现的考生违纪违规事实(包含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和交头接耳等行为)或考务工作人员违反考务职责的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7.考点将根据四川省的统一安排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手表、手机等禁带物品,以及各种金属或含金属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有义务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如有携带前述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前应主动交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8.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另行规定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一律不允许自带文具,考点已为考生统一配备研究生考试专用文具。
9.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置有电子挂钟用于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三、考生考纪教育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级考试,考生应遵守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别提示如下:
1.考生须树立遵守考试纪律的观念,珍惜个人荣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要相信各类所谓“标准答案”,防止上当受骗。
2.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进入考点出示健康码后请将手机关机并放置于考场指定的“物品放置处”,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与否,均按作弊处理,视情节将被取消当场(各科)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暂扣考生用于作弊的工具、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随暂扣保存通知书交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待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程序返还。
3.考生不得带走考场发的任何物品,包括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和文具等,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如继续作答,将按违规处理。
5.考生的违规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且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或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所有考场均配备专业的无线隐形耳机探测仪、金属探测器、手机信号屏蔽仪等防作弊工具,同时无线电监测车将进入考区,对全考区无线电信号进行监控,考试期间将对考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并实时录像,考试结束后,还将对考试全过程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希望广大参考学生认真备考、积极应考、诚信考试,不要以身试法。
7.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处理,参照《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第33号令)和《刑法》(九)执行;《刑法》(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8.举报电话:0833-2447575、0833- 2437681(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028-8515941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四、特别说明
1.所有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指示。进出考点、候考区域、考场及整个考试过程均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考务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安全检查时应摘下口罩。
2.由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需进行健康防疫检查,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考点,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等个人防护。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请关注交通状况,预留路途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仍≥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考试中途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考生应服从卫健部门的专业研判结果,服从于疫情防控大局,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4.为防止意外发生,保证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请每一位考生和工作人员考前务必了解、熟悉临时避震安全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
5.请学校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考试期间的工作安排, 考试期间因管控给各有关部门、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工作学习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相互转告。
6.教育部及四川省有关政策及要求若有新变化,将另行公告。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在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的领导下,从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考场安排、考务管理到卫生安全、交通运输、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做好了充分准备和周密安排,以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放心,并祝愿全体考生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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