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的小编总结了中国近代史纲要这个部分知识点中的“中国共产党争取和平、民主、团结”的内容,为了帮助各位同学在备战22考研的复习效率上有明显的提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
(一)“和平、民主、团结”方针的制定
1945年 8 月 25 日,中共中央在《对目前时局的宣言》中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口号,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全民族面前的重大任务是:巩固国内团结,保证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善民生,以便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的统一,建立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
(二)重庆谈判和政治协商会议
1945年 8 月 28 日,毛泽东偕周恩来、王若飞到重庆进行谈判,成为重庆谈判。
在此期间,中共中央正式确定的战略方针是:“向北发展,向南预防”的战略方针。
1945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双十协定),确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
1946年 1 月 10 日,国共双方下达停战令,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
(三)维护和破坏政协协议的斗争
1946年 2 月,国民党派遣的特务、打手,破坏“陪都各界协进会”等 19 个团体发起举行的“庆祝政协成功大会”,致李公朴、郭沫若、马寅初及新闻记者等多人被打伤,制造了 校场口惨案。
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后,迫使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点由争取和平民主逐步转向准备自卫战争。
1946年 6 月 23 日,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请愿团在南京下关车站遭到国民党当局指使的大批暴徒的围殴,多人受伤,这就是“ 下关惨案”。
为做好自卫战争的准备,中国共产党发布《五四指示》,开展土地改革;抓紧落实“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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