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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2020-05-09 17:0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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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在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的官网上查阅到了“江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帮助各位想要报考武汉轻工大学的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通知内容如下:

复试安排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按一级学位点进行,不同培养单位承担相同一级学位点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由一级学位点牵头学院负责审核各二级学位点培养单位《复试方案》,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比例、分数线、复试内容、成绩计算等内容,以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一)复试时间。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原则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5月20日)之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准备充分后可在5月20日前组织复试,时间不早于5月16日。

(二)复试程序。

1.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发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2.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调剂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4.各培养单位确定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5.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公布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6.复试;

7.拟录取;

8.录取检查。

(三)复试方式。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面试拟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复试平台(教师端和考生端的具体使用方法另行发布)。

(四)复试比例。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小于10人的,差额比例不超过200%;招生计划超过10人的,差额比例在150%左右。

(五)分数线。我校分数线原则上执行国家线,部分生源充足的学科,可根据复试比例划定分数线,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布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得低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A类考生)的85%。

(六)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等。各一级学位点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特色科学拟定复试内容,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作品集、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的全面考查。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特色,科学制定复试内容,有同等学力考生或其他需要加试考生的,由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中明确加试方式和内容。

(七)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和其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会计硕士:初试成绩总分/3+复试成绩=录取成绩

其他专业:初试成绩总分/5+复试成绩=录取成绩

(八)考生资格审核。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各培养单位还应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九)加强诚信教育。要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与面试专家、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十)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监察处按程序处理。

(十一)复试费用。我校按照100元/人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调剂复试

各培养单位按照复试差额比例、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申请。考生申请调剂复试,应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

若接收调剂申请,各培养单位需提前制定并公布调剂办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除在复试时由面试专家直接了解外,考生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思想政治品德的相关材料,供面试专家了解。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组织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入学后组织考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验。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江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医学考研知识及内容,请点击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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