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
本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理事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可以连选连任,任期原则上最长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表决通过医学|教育网整理,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本会当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超过上述规定任职最高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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