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学会会长职责:
(一)召集、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不超过两届。
本会法定代表人是本会专职的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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