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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通知

2018-03-30 14:59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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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通知已经正式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各设区市卫计委、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省一级学(协)会:

经研究和审定,现将2018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计划印制下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须按照《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06〕31号文件)执行,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必须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学分标准和要求。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专题讲座,采取面授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省直单位的省级项目日常专题讲座,继续实行“双考”合格后授予学分的办法,“双考”办法即日常专题讲座学分=面授课堂考勤有效记录+网上考试合格成绩。请各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负责做好教学场地、师资等安排,确保有序开展。

设区市的省级项目日常专题讲座实行面授课堂考勤刷卡,考勤合格后可记录学分。

2、省级必修项目,主要是公共性、普遍性、基础性和综合性项目,采取远程教育形式。学员考勤采取刷卡方式,学分直接在江西远程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免收学分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省级必修项目不得少于2学分(为鼓励多种形式的继教方式,省直单位必修课不少于2学分,不多于6学分)。

三、举办学习班(学术会、学术论坛等)应当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培训费的所有开支应参照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4〕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四、印制下发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随意变动。各单位要将涉及到本单位的项目,通知到项目申报(负责)人,督促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项目承担人应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项目落实工作。

五、各设区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务必安排好学习时间与地点,并将本市获批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至各相关申报单位,督促检查落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进行巡查。

六、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咨询事宜,请与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莉、汪亚群,电话:0791-86231154.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江西省医学会网站(www.jxma.org)继续医学教育栏目查看或下载。

附件:

1、2018年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远程)安排表

附件1.xls

2、2018年度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专题讲座(省直医疗)安排表

附件2.xls

3、2018年度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专题讲座(省直护理)安排表

附件3.xls

4、2018年度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安排表(省直单位)

附件4.xls

5、2018年度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专题讲座安排表(设区市)

附件5.xls

6、2018年度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安排表(设区市)

附件6.xls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通知,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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